本帖最后由 云雾山猪八界 于 2011-3-5 19:13 编辑
我所居住的县城不算大,但休闲广场确有十来个,到了晚上七点左右,由几十人或上百人组成群体,就会伴随着音乐跳什么健身舞蹈。昨晚饭后妻子问我要五元钱,说是去交“跳舞费”,收费理由是因放音乐需买磁带、用电等。跳舞费?不就是买点带子在那放一放,这花得了多少钱呐?这些人还真好意思收?想想我们老师每周给大家讲课,不说其它,这网络费、电费总得要吧,他向那位道友收过?孔子弟子还得交学费(腊肉)。老师“退休”十几年了,在草庄当农民,为大家服务,从无怨言。请问我们作弟子的:交过学费吗?尊敬过吗?孝敬过吗?最叫我羞愧的是,老师常干一些我们干不了,也不愿干的活。我自己还找一些理由安慰自己,什么孩子还小,什么还需“工作”等而不能去帮帮老师。我常问老师有什么需求,他总是这样回答:没有,你来看我,就是我最高兴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