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无为”与“有为”
问:历来佛、道门中都认为“无为为上乘法”,“有为为下乘法”何以无为无所为而反上,有为有作为而反下,理出何据? 答:昔东方哲人老子于《道德经》中倡无为,而西方圣人释迦又于《金刚经》中非有为。两圣可谓妙结同心,不谋而合。 盖道之为至,当出有而入无,以有在有界,凡有无常,故有有虚幻,终归烟灭。有者无常,而无则有常,故大道必弃其有而归证于无也。 由于世间法皆是人为之有为法,而人之习性又易落有为而难入无为;以有为易为理解、接受,无为则钝根之人难以会解,故《金刚经》尝郑重作偈谓: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呜呼!道本无而生有,故乃有必归无。我我之初,本其无我;则我我之后,自必无我。以是观之,则今之我我,殆假我之我,暂我之我,有我无常,又何必执之于我乎?明于上理,则举凡世间万有,知斯大千一理。又何尝能脱此大理,而空执其有著耶? 明于一理,天地如之。万象法有入无,则养生修真之法,又何尝而可执著于有,而忽弃其无乎?此道、佛两家所以有无为、有为之法论,无为法,有为法之修欤! 原夫法由道生,行道无为则法自生,法由无为而生有为,故有为皆为世间过渡,一切有为法总属世间烟云,过眼即逝。法由无而生,故无为为万法之根,万法之本,一切有为皆为枝叶,枝叶纵多,总属小枝,有为虽多,亦总属小法。小法虽多,难以与大法相比。 法行无为,则法由无而生有,故无为乃能自生诸有为,法生无为,故不能住于有为,若住于有为,法必消亡。且看世间万物,无不自无而有,又因有而灭,法亦如是。 无法生法,法法自生,不住于法则法法皆在; 以法生法,法法有为,必住于法而法法皆灭。 明于世间无常,方知有为无定。 法因缘而生,亦因缘而灭,故有为之修,亦是因缘而生,更由因缘而灭,诸有不常,法亦不常。 世间万有,因果相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为本乎无为,无为为其本,有为为其标;无为为先天,有为为后天。 故先天之修,得先天之果。后天之法,得后天之报。若欲从有为而修先天,必先自有为而转入无为。 基上,一切大宗有为功法门派,后期无不自有为法而转无为之修,舍此不能臻登上修之门。昔道家太极门曾传修法联语两则,录后供修道而善文者一粲。
而清道长联:雨凝仰荷,珠滴任其去留;风摆垂柳,枝条懒得东西。 玄一祖师联:无为而为,为为无非真为;自然而然,然然自得天然。 上两联均隐自然无为之旨,实亦则尊无为而次有为。
仿佛则以为: 无为之修,顺其天道;顺天道者,得天地造化之机; 有为之炼,逆其天道。逆天道者,夺天地造化之机。
看似两相对立,实则均为大道。法分有无,道分王霸,殊途同归而已,不可率以上乘下乘判之。
问:老子无为之说,传论千古,而真能明肈其大义者,则莫若道家太极门。盖无为之为道,在乎自然之为然。自然之成其然,此盖无为之本旨也。后世不知,甚而有谓:“无为”就是“不为”,什么也不做!这是无为么? 答:原夫老子法天地之道,其所指之“无为”,乃是指顺应大道,祖其自然,为其当为,为其自为,故无为而为,无为乃无不为,惟其无为,故乃自为;惟其无为,自为乃为。自为之为,自然之为。自然之为,是乃真为,故能为其天地,为其三才,为其万有,然为而不为,是乃为天地之大道,一切事物之真正主宰! 凡是违背自然之道之有为作法,则有得亦必有所失,顾此自必失彼。惟有“无为”,才能无不为,无不以为,无不宜为,方乃符合天地自然之客观规律。故无为并非消极之“不为”,它是顺应自然规律,使自己之行为顺应天地大道之真为。 惟其为自然之真为,乃得自然之规。故当为则为,不当为则不为;如果当为而不为,不当为而为,则皆系人意而落有为,有为失天道之和,故难合于自然而成其大道。 所以,无为之真义,端指无为而始有为,无为而无不为之进取思想,今若以不为释之,则歪曲大道正义,亦失道远矣! 又道家认为,所有的“有”都是暂时的,所有的“有”都是假象。有——暂时,无——永恒。佛、道都追求永恒的“有”,即无始无终。至于有为与无为的关系,一切有为都是片面的,一切有为的总和就是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