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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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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人生 发表于 2011-7-23 17: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传奇人生 于 2011-7-23 17:32 编辑

【注】:《中医基础理论》中的一些知识,从现代的语言思维环境之下来理解我们的生命、理解祖先的古老的朴素唯物辩证认识思维,也许还有帮助和参考的吧!所以摘录部分在下,互相学习交流之用吧!

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宇宙间一切事物不仅其内部存在着阴阳的对立统一,而且其发生、发展和变化都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的结果。

阴和阳之间有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阴阳的对立统一是宇宙的总规律:阴阳不仅贯穿于中国古代哲学,而且与天文、历算、医学\农学等具体学科相结合,—并成为各门具体学科的理论基础,促进了各门具体学科的发展。阴阳的对立、互根、消长和转化构成了阴阳的矛盾运动,成为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1.阴阳的普遍性:阴阳的对立统一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总规律,“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不论是空间还是时间,从宇宙间天地的回旋到万物的产生和消失.都是阴阳作用的结果。凡属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或同一事物的内部,都可以用阴阳来概括,分析其各自的属性,如天与地、动与静、水与火、出与入等。

.阴阳的相对性:具体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也就是说,随著肘间的推移或所运用范围的不同,事物的性质或对立面改变了,则其阴阳属性也就要随之而改变。所以说“阴阳二字,固以对待而言,所指无定在”(《局方发挥》)。

3.阴阳的关联性:阴阳的关联性指阴阳所分析的事物或现象,应是在同一范畴,同一层次,即相关的基础之上的。只有相互关联的一对事物,或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才能构成一对矛盾,才能用阴阳来说明,如天与地、昼与夜、寒与热等等。如果不具有这种相互关联性的事物,并不是统一体的对立双方,不能构成一对矛盾,就不能用阴.阳来说明。

凡属于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功能的……属于阳的范畴;静止的、内在的、下降的、寒凉的、晦暗的、物质的……属于阴的范畴。由此可见,阴阳的基本特性,是划分事物和现象阴阳属性的依据。

人体之气按阴阳特性可分为阴阳两类,把对人体具有温煦推动作用的气称之为阳气,把对人体具有营养滋润作用的气称为阴气。气的阴阳对立统一运动是生命运动的根本规律。

对立是阴阳二者之间相反的一面,统一则是二者之间相成的一面。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相反也就没有相成。阴阳两个方面的相互对立,主要表现于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斗争。阴与阳相互制约和相互斗争的结果取得了统一,即取得了动态平衡。只有维持这种关系,事物才能正常发展变化,人体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状态;否则,事物的发展变化就会遭到破坏,人体就会发生疾病。

例如:在自然界中,春、夏、秋、冬四季有温、热、凉、寒气候的变化,夏季本来是阳热盛,但夏至以后阴气却渐次以生,用以制约火热的阳气;而冬季本来是阴寒盛,但冬至以后阳气却随之而复,用以制约严寒的阴。春夏之所以温热是因为春夏阳气上升抑制了秋冬的寒凉之气,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为秋冬阴气上升抑制了春夏的温热之气的缘故。这是自然界阴阳相互制约、相互斗争的结果。

互根指相互对立的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依赖,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阴阳互根,是阴阳之间的相互依存,互为根据和条件。阴阳双方均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和条件。阴阳所代表的性质或状态,如天与地、上与下、动与静、寒与热、虚与实、散与聚等等,不仅互相排斥,而且互为存在的条件。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阳蕴含于阴之中,阴蕴含于阳之中。阴阳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对立又统一。故曰:“阴根于阳,阳根于阴”(《景岳全书·传忠录·阴阳篇》)。“阴阳互根……阴以吸阳……阳以煦阴……阳盛之处而一阴已生,阴盛之处而一阳已化”(《素灵微蕴》)。阴阳互根深刻地揭示了阴阳两个方面的不可分离性。

所有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都是如此相互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开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如果双方失去了互为存在的条件,有阳无阴谓之“孤阳”,有阴无阳谓之“孤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一切生物也就不能存在,不能生化和滋长了。在生命活动过程中,如果正常的阴阳互根关系遭到破坏,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乃至危及生命。

阴阳互根是阴阳相互转化的内在根据:因为阴阳代表着相互关联的事物的双方或一个事物内部对立的两个方面,因而阴和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各向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阴阳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也是以它们的相互依存、相互为根的关系为基础的。因为阴阳对立的双方没有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的关系,也就不可能各自向着和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转化即转换、变化,指矛盾的双方经过斗争,在一定条件下走向自己的反面。阴阳转化,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阴阳的对立统一包含着量变和质变。事物的发展变化,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的互变过程。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那么“阴阳转化”便是一个质变过程。

阴阳转化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在阴阳消长过程中,事物由“化”至“极”,即发展到一定程度,超越了阴阳正常消长的阈值,事物必然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阴阳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种条件中医学称之为“重”或“极”。·故曰:“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阳之理,极则生变。

以季节气候变化为例,一年四季,春至冬去,夏往秋来。春夏属阳,秋冬属阴,春夏秋冬四季运转不已,就具体体现了阴阳的互相转化。当寒冷的冬季结束转而进入温暖的春季,便是阴转化为阳;当炎热的夏季结束转而进人凉爽的秋季,则是由阳转化为阴。-----摘于《中医基础理论》

五行学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属元素论的宇宙观,是一种朴素的普通系统论。五行学说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元素所组成,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发展变化,都是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天地万物的运动秩序都要受五行生克制化法则的统一支配。五行学说用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来说明世界万物的起源和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可按照木、火、土、金、水的性质和特点归纳为五个系统。五个系统乃至每个系统之中的事物和现象都存在一定的内在关系,从而形成了一种复杂的网络状态,即所谓“五行大系”。五行大系还寻求和规定人与自然的对应关系,统摄自然与人事。人在天中,天在人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天人交相生胜。五行学说认为大干世界是一个“变动不居”的变化世界,宇宙是一个动态的宇宙。

五行学说是说明世界永恒运动的一种观念。一方面认为世界万物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所构成,对世界的本原作出了正确的回答;另一方面又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所以,五行学说不仅具有唯物观,而且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是中国古代用以认识宇宙,解释宇宙事物在发生发展过程中相互联系法则的一种学说。

五行的哲学含义:五行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是中国上古原始的科学思想。“五”,是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行”,四通八达,流行和行用之谓,是行动、运动的古义,即运动变化,运行不息的意思。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切不可将五行看作是静态的,而应看作是五种动态的相互作用。五行不仅是物质和运动,而且又不再是物质和运动,不即不离,亦即亦离,是五种物、五种性、五种能力,故称五德。五行学说和阴阳学说一样,从一开始就着眼于事物的矛盾作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五行的“行”宇、五运的“运”字都是运行不息的意思。五行的概念,不是表示五种特殊的物质形态,而是代表五种功能属性,“是五种强大的力量不停地循环运动而不是消极无动性的基本(主要的)物质”(英·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是自然界客观事物内部阴阳运动变化过程中五种状态的抽象,属于抽象的概念,也是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的重要范畴。

阴变阳合而生五行。五行中木火属阳,金水土属阴,而五行中每一行又各具阴阳。

中国古代的科学方法具有勤于观察、善于推类、精于运数、重于应用和长于辩证的特点。推类,即善于用举一反三、引而伸之的推类方法去研究自然界的未知事物。在“仰观天象,俯察地理”,“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观物取象”的基础上,“以类族辨物”,并进一步“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即触类旁通,由已知事物推广到其他未知的事物。五行学说的归类和推演的思维方法是:观物——取象——比类——运数(五行)——求道(规律),即应象以尽意。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立象类比是手段,尽意求道是目的。这是一种以直接观察为基础的综合类比的思维方法。

类比思维是中国古代的重要思维形态,其基本特征是思维的横向性和联想性。所谓横向性是指思维是在个别或具体的事物与现象之间的水平运动,从个别走向个别,从具体走向具体,从事物与现象走向事物与现象。在横向思维中涉及的两端之间并无本质上的类属关系,仅是一种表象上的“类”似,与纵向思维沿着种属即从千般到个别的垂直方向进行不同。所谓联想性是指思维具有随意性,只要两个物象在某一点上具有相似性,思维就可以跨越巨大的种类界限和知识空间,在两个看似完全不着边际的物象之间建立联系,而不像推理必须在一个限定范围内循规蹈矩地进行。类比思维具有比较强烈的主观色彩,虽有想象力和创造力丰富的优点。

五行大系的可贵之处在于:将宇宙万事万物各以类相从并相互作用,构成五个结构系统图式,组成一幅有序平衡、生机盎然的生存形态图,揭示了天人合一的宇宙之道。

-----摘于《中医基础理论》

五行的特性: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长期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朴素认识基础之上,进行抽象而逐渐形成的理论概念。五行的特性是:

1)“木日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即能曲能伸之义.木具有生长、能曲能.伸、升发的特性。木代表生发力量的性能,标示宇宙万物具有生生不已的功能。凡具有这类特性的事物或现象,都可归属于“木”。

2)“火日炎上”:炎,热也;上,向上。火具有发热、温暖、向上的特性。火代表生发力量的升华,光辉而热力的性能。凡具有温热、升腾、茂盛性能的事物或现象,均可归属于“火”。

3)“土爱稼穑”:春种曰稼,秋收曰穑,指农作物的播种和收获。土具有载物、生化的特性,故称土载四行,为万物之母。土具生生之义,为世界万物和人类生存之本,"四象五行皆藉土”。五行以土为贵。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性能的事物或现象,皆归属于“土”。

4)“金曰从革”:从,顺从、服从;革,革除、改革、变革。金具有能柔能刚、—变革、肃杀的特性。金代表固体的性能,凡物生长之后,必会达到凝固状态,用金以示其坚固性。引申为肃杀、潜能、收敛、清洁之意。凡具有这类性能的事物或现象,,均可归属于“金”。

5)“水曰润下”:润,湿润;下,向下。水代表冻结含藏之意,水具有滋润、就下、闭藏的特性。凡具有寒凉、滋润、就下、闭藏性能的事物或现象都可归属于"水”。

由此可以看出,医学上所说的五行,不是指木火土金水这五种具体物质本身,而是五种物质不同属性的抽象概括。

类比:类比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或关系上的相似或相同而推出它们在其他方面也可能相同或相似的一种逻辑方法。类比也是一种推理方法。类比法,中医学称之为“援物比类”或“取象比类”。中医学五行学说运用类比方法,将事物的形象(指事物的性质、作用、形态)与五行属性相类比,物象具有与某行相类似的特性,便将其归属于某行。如方位配五行、五脏配五行等。方位配五行,旭日东升,与木之升发特性相类,故东方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之炎上特性相类,故南方归属于火。又如五脏配五行,脾主运化而类于土之化物,故脾归属于土,肺主肃降而类于金之肃杀,故肺归属于金,等等。

推衍:推衍是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属性,推衍至其他相关事物,以得知这些事物的属性的推理方法。属中国古代的类推形式,包括平行式推衍和包含式推衍两种类型。

平行式推衍:与类比思维相比,实际上是发生了量的变化,并没有改变思维作水方向运动的性质。通常是某种法则或范本的延伸,这种法则、范本与新的推衍对象之间并不存在包含关系。以木行推衍为例,已知肝属于木,而肝合胆,主筋,开窍于目,故胆、筋、目眦属于木。他如五志之怒、五声之呼、变动之握,以及五季之春、五方之东、五气之风、五化之生、五色之青、五味之酸、五时之平旦、五音之角等等,亦归于木。根据木行的特性,在人体以肝为中心,推衍至胆、目、筋、怒、呼、握;在自然界以春为中心,推衍至东、风、生、青、酸、平旦、角等。肝与胆、目、筋、怒、呼、握,以及春与东、风、生、青、酸、平旦、角等之间并不存在包含关系,仅是在五脏之肝、五季之春的基础上发生了量的增加,其他四行均类此。

包含式推衍:包含式推衍又可分为抽象模型推衍和类命题推衍两种形式。五行学说按木、火、土、金、水五行之间生克制化规律,说明人体肝、心、脾、肺、肾五脏为中心的五脏系统,以及人体与自然环境各不同要素之间的统一性,便是五行结构模型推衍的具体应用。类命题推衍属中国古代的三段论推理。

总之,五行学说以天人相应为指导思想,以五行为中心,以空间结构的五方、时间结构的五季、人体结构的五脏为基本框架,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以及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按其属性进行归纳,即凡具有生发、柔和特性者统属于木;具有阳热、上炎特性者统属于火;具有长养、化育特性者统属于土;具有清静、收杀特性者统属于金;具有寒冷、滋润、就下、闭藏特性者统属于水。从而将人体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联系起来,形成了联系人体内外环境的五行结构系统,用以说明人体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


五行的异常调节机制:五行子母相及和乘侮胜复:五行结构系统在异常情况下的自动调节机制为子母相及和乘侮胜复。

1)子母相及:及,影响所及之意。子母相及是指五行生克制化遭到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的相生现象。包括母及于子和子及于母两个方面。母及于子与相生次序一致,子及于母则与相生的次序相反。如木行,影响到火行,叫作母及于子;影响到水行,则叫作子及于母。

2)相乘相侮:相乘相侮,实际上是反常情况下的相克现象。

相乘规律:乘,即乘虚侵袭之意。相乘即相克太过,超过正常制约的程度,使事物之间失去了正常的协调关系。五行之间相乘的次序与相克同,但被克者更加虚弱。

“相克”和“相乘”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正常情况下的制约关系,后者是正常制约关系遭到破坏的异常相克现象。在人体,前者为生理现象,而后者为病理表现。但是近人习惯将相克与反常的相乘混同,病理的木乘土,也称木克土。

相侮规律:侮,即欺侮,有恃强凌弱之意。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本身太过,使原来克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去制约它,反而被它所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

-----摘于《中医基础理论》

用五行相生说明脏腑之间的联系:如木生火,即肝木济心火,肝藏血,心主血脉,肝藏血功能正常有助于心主血脉功能的正常发挥。火生土,即心火温脾土,心主血脉、主神志,脾主运化、主生血统血,心主血脉功能正常,血能营脾;脾才能发挥主运化、生血、统血的功能。土生金,即脾土助肺金,脾能益气,化生气血,转输精微以充肺,促进肺主气的功能,使之宣肃正常。金生水,即肺金养肾水,肺主清肃,肾主藏精,肺气肃降有助于肾藏精、纳气、主水之功。水生木,即肾水滋肝木,肾藏精,肝藏血,肾精可化肝血,以助肝功能的正常发挥。这种五脏相互滋生的关系,就是用五行相生理论来阐明的。

用五行相克说明五脏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如心属火,肾属水,水克火,即肾水能制约心火,如肾水上济于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肺属金,心属火,火克金,即心火能制约肺金,如心火之阳热,可抑制肺气清肃之太过。肝属木,肺属金,金克木,即肺金能制约肝木,如肺气清肃太过,可抑制肝阳的上亢。脾属土,肝属木,木克土,即肝木能制约脾土。如肝气条达,可疏泄脾气之壅滞。肾属水,脾属土,土克水,即脾土能制约肾水,如脾土的运化,能防止肾水的泛滥。这种五脏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就是用五行相克理论来说明的。

五脏中每一脏都具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的关系。五脏之间的生克制化,说明每一脏在功能上有他脏的资助,不致于虚损,又能克制另外的脏器,使其不致过亢。本脏之气太盛,则有他脏之气制约;本脏之气虚损,则又可由他脏之气补之。如脾(土)之气,其虚,则有心(火)生之;其亢,则有肝木克之;肺(金)气不足,土可生之;肾(水)气过亢,土可克之。这种生克关系把五脏紧紧联系成一个整体,从而保证了人体内环境的对立统一。

说明人体与内外环境的统一: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除了将人体的脏腑组织结构分别归属于五行外,同时也将自然的有关事物和现象进行了归属。例如,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等,与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味、五色等相应,这样就把人与自然环境统一起来。这种归类方法,不仅说明了人体内在脏腑的整体统一,而且也反映出人体与外界的协调统一。如春应东方,风气主令,故气候温和,气主生发,万物滋生。人体肝气与之相应,肝气旺于春。这样就将人体肝系统和自然春木之气统一起来。从而反映出人体内外环境统一的整体观念。

-----摘于《中医基础理论》

脏与脏象学说的基本概念:脏象,原作臆象、藏象。“藏象”一词,首见于《素问·六节脏象论》。藏,指隐藏于体内的脏器。象,其义有二,一指脏腑的解剖形态,“象者,像也。论脏腑之形象,以应天地之阴阳也”(《黄帝内经素问集注·卷二》)。如“心象尖圆,形如莲花”(《医宗必读·改正内景脏腑图》)。其二指脏腑的生理病理表现于外的征象。“象,谓所见于外,可阅者也”(王冰注《黄帝内经素问》),“象,形象也。藏居于内,形见于外,故曰藏象”(《类经·藏象类》)。“象”是“藏”的外在反映,“藏”是“象”的内在本质,两者结合起来就叫作“藏象”。藏通“藏”。“藏象”今作“脏象”。脏象是人体系统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体,是人体脏腑的生理活动及病理变化反映于外的征象。

脏腑的概念:脏腑是人体五脏(心、肺、脾、肝、肾)、六腑(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和奇恒之府(脑、髓、骨、脉、胆、女子胞)的总称。

五脏:心、肝、脾、肺、肾合称五脏。从形象上看,五脏属于实体性器官;从功能上看,五脏是主“藏精气”,即生化和贮藏气血、津液、精气等精微物质,主持复杂的生命活动。所以说:“五脏者,藏精气而不泻也,故满而不能实”(《素问:五脏别论》)。满,指精气盈满;实,指水谷充实。满而不能实,就是说五脏贮藏的都是精气,而不是水谷或废料。

六腑: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合称六腑。府通“腑”,有府库之意。从形象上看,六腑属于管腔性器官;从功能上看,六腑是主“传化物”,即受纳和腐熟水谷,传化和排泄糟粕,主要是对饮食物起消化、吸收、输送、·排泄的作用。所以说:“六腑,传化物而不藏,故实而不能满也”(《素问·五脏别论》)。六腑传导、消化饮食物,经常充盈水谷,而不贮藏精气。因传化不藏,故虽有积实而不能充满。但应指出,所谓五脏主藏精气,六腑传化糟粕,仅是相对地指出脏和腑各有所主而已。实际上,五脏中亦有浊气,六腑中亦有精气,脏中的浊气,由腑输泻而出,腑中的精气,输于脏而藏之。

奇恒之府:脑、髓、骨、脉、胆、女子胞六者合称奇恒之府。奇者异也,恒者常也。奇恒之府,形多中空,与腑相近,内藏精气,又类于脏,似脏非脏,似腑非腑,故称之为“奇恒之府”。所以说:“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地气之所生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故藏而不泻,名曰奇恒之府”(《素问·五脏别论》)。

形体,其广义者,泛指具有一定形态结构的组织,包括头、躯干和脏腑在内;其狭义者,指皮、肉、筋、骨、脉五种组织结构,又称五体。

官窍,官指机体有特定功能的器官,如耳、目、口、唇、鼻、舌,又称五官,它们分属于五脏,为五脏的外候。窍,有孔穴、苗窍之意,是人体与外界相通连的窗口。官必有窍,窍多成官,故宫窍并称。窍有七窍,七窍指头面部七个孔窍(眼二、耳二、鼻孔二、口)。五脏的精气分别通达于七窍。九窍又称九宫,指七窍又前阴和后阴而言。

人体的生理病理又与外界环境相通应,体现了结构与功能、物质与代谢、局部与整体、人体与环境的统一。以五脏为中心,从系统整体的观点来把握人体,是脏象学说的基本特点。-----摘于《中医基础理论》

五神与五脏:五脏与五神的关系是: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所以称五脏为“五神脏”。

(1)心藏神:心藏神是指心统领和主宰精神、意识、思维、情志等活动。魂、魄、意、志四神以及喜、怒、思、忧、恐五志,均属心神所主。故曰:·“意志思虑之类皆神也”,“神气为德,如光明爽朗,聪慧灵通之类皆是也。”“是以心正则万神俱正,心邪则万神俱邪”(《类经·脏象类》)。

(2)肺藏魄:魄是不受内在意识支配而产生的一种能动作用表现,属于人体本能的感觉和动作,即无意识活动。如耳的听觉、目的视觉、皮肤的冷热痛痒感觉,以及躯干肢体的动作、新生儿的吸乳和啼哭等,都属于魄的范畴。故曰:“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类经·脏象类》)。魄与生俱来,“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灵枢·本神》),为先天所获得,而藏于肺。“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素问·六节脏象论》)。“肺藏气,气舍魄”(《灵枢·本神》)。故气旺盛则体健魄全,魄全则感觉灵敏,耳聪目明,动作正确协调。反之,肺病则魄弱,甚至导致神志病变,故曰:“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灵枢·本神》)。

(3)肝藏魂:魂,一是指能伴随心神活动而作出较快反应的思维意识活动,“随神往来者谓之魄”(《灵枢·本神》);一是指梦幻活动。“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皆是也”(《类经·脏象类》)。肝主疏泄及藏血,肝气调畅,藏血充足,魂随神往,魂的功能便可正常发挥,所谓“肝藏血,血舍魂”(《灵枢·本神》)。如果肝失疏泄或肝血不足,魂不能随神活动,就会出现狂乱、多梦、夜寐不安等症。

(4)脾藏意:意,忆的意思,又称为意念。意就是将从外界获得的知识经过思维取舍,保留下来形成回忆的印象。“心有所忆谓之意”(《灵枢·本神》)。“谓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类经·脏象类》)。脾藏意,指脾与意念有关。“脾藏营,营含意”(《灵枢·本神》)。脾气健运,化源充足,气血充盈,髓海得养,即表现出思路清晰,意念丰富,记忆力强;反之,脾的功能失常,“脾阳不足则思虑短少,脾阴不足则记忆多忘”(《中西汇通医经精义·上卷》)。

(5)肾藏志:志为志向、意志。“意之所存谓之志”(《灵枢·本神》):即意已定而确然不变,并决定将来之行动欲付诸实践者,谓之志。故曰:“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类经·脏象类》):意与志。均为意会所向,故意与志合称为意志。但志比意更有明确的目标,所谓“志者,专意而不移也”(《中西汇通医经精义·上卷》)。即志有专志不移的意思。“肾藏精,精舍志”(《灵枢·本神》),肾精生髓,上充于脑,髓海满盈,则精神充沛,志的思维意识活动亦正常。若髓海不足,志无所藏,则精神疲惫,头晕健忘,志向难以坚持。

五志与五脏:情志泛指人的情感、情绪,也是人的心理活动,亦属于神的范畴。故曰:“分言之,则阳神曰魂,阴神曰魄,以及意志思虑之类皆神也。合言之,则神藏于心,而凡情志之属,惟心所统,是为吾身之全神也”(《类经·脏象类》)。对于情志的分类,中医学有五志说和七情说之分,五志说认为,人的情志有五,即怒、喜、思、忧、悲:肝“在志为怒”,心“在志为喜”,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故称五志。七情说认为,人的情志有七:即喜、怒、忧、思、悲、恐、惊,故称之为七情。“七情者,喜、怒、忧、思、悲、恐、惊是也”(《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七情之中,悲与忧,情感相似,可以相合;惊亦有恐惧之意,故惊可归于恐。如是“七情说”与“五志说”便统一了,即怒、喜、思、忧(悲)、恐(惊)。五脏与五志的关系是:心在志为喜,肝在志为怒,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喜怒思忧恐是人们对外界信息所引起的情志变化,是整个精神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情志活动要通过五脏的生理功能而表现出来,故也将其分别归属于五脏之中。

1)心在志为喜:心的生理功能和情志活动的“喜”有关。喜,对外界信息的反应,一般属于良性反应。适当的喜乐,能使血气调和,营卫通利,心情舒畅,有益于心的生理活动。“喜则气和志达,营卫通利”(《素问·举痛论》)。但过度的喜乐,则可损伤心神。故曰:“喜伤心”(《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如,心藏神功能过亢,可出现喜笑不休,心藏神功能不及,又易使人悲伤。由于心能统领五志,故五志过极皆能伤心。

2)肝在志为怒:怒是人们在情绪激动时的一种情志变化。一般说来,当怒则怒,怒而有节,未必为害。若怒而无节,则它对于机体的生理活动是属于一种不良的刺激,可使气血逆乱,阳气升发。肝为刚脏,主疏泄,其气主动主升,体阴而用阳。故肝的生理病理与怒有密切关系,尤以病理为最,所谓“忿怒伤肝”(《灵枢·百病始生》)。如,大怒可伤肝,使肝的阳气升发太过而致病。反之,肝的阴血不足,阳气偏亢,则稍有刺激,便易发怒。

3)脾在志为思:思,即思考、思虑,是人的精神意识思维活动的一种状态。正常的思考问题,对机体的生理活动并无不良的影响,但在思虑过度、所思不遂等情况下,就能影响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脾气健运,化源充足,气血旺盛,则思虑、思考等心理活动正常。若脾虚则易不耐思虑,思虑太过又易伤脾,“思伤脾”(《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以脾的生理功能与情志活动的“思”有关。

4)肺在志为忧:忧愁是属于非良性刺激的情志活动,尤其是在过度忧伤的情况下,往往会损伤机体正常的生理活动,忧愁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是损耗人体之气。因肺主气,所以忧愁过度易于伤肺,所谓“悲则气消”。而肺气虚弱时,机体对外来非良性刺激的耐受能力下降,人也较易产生忧愁的情志变化。

5)肾在志为恐:恐,即恐惧、胆怯,是人们对事物惧怕时的一种精神状态,它对机体的生理活动能产生不良的刺激。“恐伤肾”(《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恐则气下”(《素问·举痛论》)。过度的恐惧,有时可使肾气不固,气泄于下,导致二便失禁。-----摘于《中医基础理论》

在精、气、血、津液学说中,精、气、血、津液等虽然是生命的基本物质,属于生命科学的具体物质概念:但是.我们理解其内涵时。必须按中国传统的有体有用,体用如——的思维模式来认识,把精、气、血、津液理解为实体及其作用、功能、属性的辩证统一,精、气、血、津液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精,乏指人体内一切有用的精微物质;气,是人体内活力很强,运行不息.无形可见的极细微物质。既是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机体生命活动的动力;血,是红色的液态物质;津液。是人体内的正常水液的总称::精、气、血、津液,既是脏腑经络及组织器官生理活动的产物,又是脏腑经络及组织器官生理活动的物质基础。

-----摘于《中医基础理论》

流水之审 发表于 2011-7-30 15: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医有助于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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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传奇人生 发表于 2011-8-3 10: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流水之审

是的,特别是这些基本概念的理解!特别是对什么叫阴阳什么叫五行等对自身的生命结构的认识还不够的人,也许很有必要先去了解一下明白一些,虽然不是专业,但懂一些也是善学的一面嘛!是吧?哈哈哈。因为我们平时也许都不知道“心”是藏有“神”的,原来我们的祖先早就有所研究实践和认识的总结了,而且以“五神”对应“五脏”和对应外界自然环境的“五行”,使认识上更加科学与辩证性,更加全面地整体上分析观察具体的问题了,也就不失普遍联系的辩证思维了!所有这些,也是我们证道和学习看待老子《道德经》所必须的而不至于落入“宗教和迷信”的套子里所具备的知识!这也是我们修炼与生存的关系吧!其实,每一个还活着人都是在修炼着自己!都是对天地宇宙的平衡作着默默的贡献!只不过是主动性和被动性的参与问题罢了!所以《道德经》里言:反者道之动!这个“反”字正是我们现代唯物辩证法里“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样,似阴阳的统一体一样互相联系转化与生化的关系!
以上为个人见解,仅供参考,还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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